本科生各班级:
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在我院已有14年历史,为了扩大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的影响,并使助学金申报更加规范化,2011年我院学工组与学校沟通,首次开通在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工网的学生申请平台。
现将2011年度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助学金的等级设置及名额分配(共14人)
2011年度,本助学金设立一等奖3名,奖励人民币1000元;二等奖5名,每人奖励人民币800元;三等奖6名,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。
二、申请助学金条件
1、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能模范遵守法律及校纪校规;
2、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,学业成绩优良,无不及格科目;
3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(不以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为主),本年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累积超过伍仟元的不再参评;
4、在日常学习、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各项活动,生活节俭,无铺张浪费现象。
三、申请助学金所需材料
1、个人书面申请书;
2、《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审批表》一式两份;
3、申请人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班级鉴定一份,内容包括该生思想道德状况,在校期间学习、生活基本情况。
4、申请学生须登录永利集团304am登录学工网在“社会类奖助学金”中提交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网上申请,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5日。
四、评定程序及要求
1、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,由班委会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,生活,学习等方面进行审核及初选,并分别给出详细的班级鉴定,报送各年级辅导员,由各年级辅导员进行名单确定并进行网上审批。
2、学院学工组审查申请学生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,学院管理员进行审批之后将最终确定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。
3、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。
五、评定工作时间安排
10月26日—11月5日 学生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,并在学工网完成网上申报,各班级确定初选名单;
11月7日-11月8日 年级辅导员确定名单,完成网上审批并上报院学工组,辅导员在审批时请注意填写审批金额,以便区别获助学金的等级;
11月9日—11月11日 学院学工组汇总名单,完成学院审批,并在学院网页,公告板等处公示;
11月14日 将最终确定名单报送天民师生情义助学基金会;
请各班级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做好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附件:
天民师生情义助学金审批表.doc
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
2011年10月25日